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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师一优课活动通知

2016年03月28日 10:21:34 访问量:201
关于开展2015至2016学年“一师一优课”和“一课一名师”活动的 通  知 鲁教师函〔2015〕17号 各市教育局: 根据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“一师一优课”和“一课一名师”活动的意见》(鲁教师字〔2014〕18号)精神,现将2015至2016学年活动开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活动范围 全省普通中小学教师。 二、活动安排 (一)创建优课。2016年3月底前,各学校组织教师全员开展“一师一优课”创建活动。通过人人创课、校内亮课和观评课等活动,遴选出具有创新特色,推广价值的校级优秀课例。由学校负责按照“优课”的内容要求、技术标准,拍摄课堂实录,完成“优课”制作,推荐参加县级晒课、赛课。 (二)组织晒课和赛课。各县(市、区)在各学校推荐“优课”基础上,分学段、学科组织晒课、赛课,评选出县(市、区)级“优课”,并向市一级推荐优秀课例。推荐优秀课例的数量由各市确定,县(市、区)级“优课”评选办法由各县(市、区)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,要从严掌握,确保“优课”的质量。 各市在各县(市、区)推荐县级“优课”的基础上,分学段、学科组织晒课和赛课,县、市两级晒课和赛课活动于2016年6月15日前完成,并评选出市级“优课”。6月20日前以市为单位向省平台推送市级“优课”,并向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报送市级“优课”汇总表(见附件)。各市要制定和完善市级“优课”评选办法,从严把握,确保市级“优课”质量。 (三)省级“晒课”。各市将遴选的市级“优课”推送到山东省教师教育网平台进行晒课。省平台联系与国家平台对接,并根据对接情况将各市推荐的“优课”课例推送参加国家级晒课和赛课活动。 (四)省级“观评课”环节与2016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远程研修项目整合设计。在开展省级“观评课”的基础上,组织评审专家评选省级“优课”。2016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远程研修实施方案另行通知。 三、工作要求 (一)各市、县(市、区)要认真总结上一学年开展活动的经验,研制2015至2016学年“一师一优课”和“一课一名师”活动实施方案,并于12月20日前报送我厅教师工作处。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级“优课”平台,并与省级“优课”平台(山东省教师教育网)的有效对接,确保各级晒课、赛课活动及推送课环节的顺利进行。 (二)各级电教馆站(教育信息中心)要做好“优课”活动的技术支持。各级教研部门要做好“优课”活动的指导。在校级“优课”创建过程中,市、县(市、区)教研员及远程研修各级指导团队要及时跟进,同步开展教研指导,结合2015年远程研修成果,帮助教师深入开展“一师一优课”研究活动。 (三)要进一步端正对“一师一优课”和“一课一名师”活动意义的认识,切忌功利思想和形式主义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推进教师全员“研究课、上好课”的基础上,把真正的好课选出来,把“优课”的示范、引领作用发挥好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负责本级优秀课例课堂实录的拍摄,切忌在优秀课例课堂实录拍摄等环节增加教师工作压力和经济负担。教师要把“优课”创建与日常教学进度安排有机结合起来,在创课活动中要注重实效,尊重学生。上“表演课”“彩排课”“重复课”不是创课,这类做法违背教育规律,会给学生造成负面影响,伤害学生,背离立德树人的要求,因此要严禁发生,教师要自觉遵守,学校要严格监督,各级教育行政部门、教研部门、电教部门要严格监管,发现一起,纠正一起,处理一起。对弄虚作假、功利色彩浓重的课例,一律不得入选各级“优课”。 未尽事宜,请与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联系。联系人:刘全利,卢静;联系电话:0531—81916562,81916561;电子邮箱:shifan****@126.com。 附件:年度市级“优课”信息汇总表.docx                     山东省教育厅              2015年12月8日 ∞
编辑:高晓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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